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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的临床表现
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患者能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是不必要的,但却不能以主观意志加以控制。由于强迫症状的出现,患者可能伴有明显不安和烦恼,但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完整的自知力。
临床根据其表现,大体将强迫症划分为强迫观念为主无明显强迫行为及伴有明显强迫行为两类。
●强迫观念
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观念可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
①强迫思想:强迫性怀疑,患者对已完成的事情总是放心不下,要反复多次检查确实无误后才能放下心来,如怀疑是否关好门窗,准备投寄的信是否已写好地址,煤气是否已关好等等,在怀疑的同时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强迫性回忆,患者对过去的经历、往事等反复回忆,虽知毫无实际意义,但总是反复回萦于脑中,无法摆脱,因而感到厌烦之极,如回忆已讲过的话用词、语气是否恰当等;强迫联想,当患者听到、见到或想到某一事物时,就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一些令人不愉快或不祥的情景,如见到有人抽烟就想到火灾;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毫无现实意义的问题,总是无休止地思考下去,尽管患者的逻辑推理正常,自知力也完整,也知道没有必要深究,但无法克制,如天为什么要下雨,人为什么要吃饭,地球为什么是圆的等等。
②强迫意向:患者在出现某种正常心理时常出现相反的违背自己的内心意愿,虽然这种相反的意愿十分强烈,但从不会付诸行动。如过马路时,想到冲向正在驶过的汽车等等。
③强迫情绪:患者对某些事物感到厌恶或担心,明知根本无必要却不能克制。例如,担心自己会伤害别人,担心自己会说错话,担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细菌的侵袭等。
●强迫动作
又称强迫行为。即重复出现一些动作,自知不必要而又不能摆脱。
①强迫洗涤:常见有强迫洗手、洗衣等。例如有位医院挂号员,她认为接触一些肿瘤病人的门诊卡可能"传染"到肿瘤,如果她的手再接触到家门把手,则会间接传染给自己家人。于是每次下班回家总是喊家人开门,她则高举双手进入,然后反复洗手,内、外衣服全部换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点夜餐就寝。
②强迫性仪式动作:患者总是做一些具有象征性福祸凶吉的固定动作,试图以此来减轻或防止强迫观念所引起的焦虑不安,如以手拍胸部,以示可逢凶化吉等。
③强迫计数:患者见到某些具体对象(如电杆、台阶、汽车、牌照等)时,不可克制地计数,如不计数,患者就会感到焦虑不安。
认识自我,心灵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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